5月14日,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为民召集政策法规科和监察室全体干部开展科室联学活动,集中学习讨论《监察法》。会上,监察室主任江腾达领学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关于监察对象范围的解答。交流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体系完备充实、内容科学合理,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陈为民在联学点评中强调,政策法规科和监察室都负有监督职责,作为从事监督者,要认真学习《监察法》,要逐字逐句,前后对照,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对监督执纪工作的新要求,掌握所监督的领域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做《监察法》的坚定捍卫者;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做《监察法》的自觉践行者;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对《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使《监察法》真正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做《监察法》的积极宣传者。陈为民强调,当前正值国税系统机构改革期间,要认真做好监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确保干部队伍不出事。
会议通报了政策法规科和监察室4月份考勤情况,针对考勤中发现的迟到、未打卡等问题,两个科室负责人分别带头作了自我批评,并表示要带头管好本科室人员,做好表率,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其他个别未严格遵守考勤纪律的同志也作了自我批评,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陈为民对存在迟到、及未打卡等问题的同志提出了严肃批评,他要求,作为从事监督者,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心存敬畏,增强自律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守纪,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严”为标尺约束自己;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事监督者更要监督自己,在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以“严”为标准监督自己;在机构改革期间,各项要求更高,要作遵规守纪的表率和纪律作风的楷模,以“严”为导向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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