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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深化增值税改革 激发市场活力

从5月1日起,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在内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将为湖北纳税人带来新一轮税改红利。这些举措将给湖北纳税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天,我们邀请到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就相关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访谈时间:2018-04-27 11:20:54
主题嘉宾: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
访谈内容
省国税局:深化增值税改革 激发市场活力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韩安然。
  从5月1日起,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在内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将为湖北纳税人带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这些举措具体如何落实?将给湖北纳税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天,我们邀请到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就相关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柳局长,欢迎您!
  柳现青: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主持人:请柳局长先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的出台有着什么样的背景?
  柳现青:首先非常感谢省政府门户网站给我这样一个交流的机会,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的发展任务,要求“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等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6%,将11%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上述三项措施,均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以“降税率”为主导,辅之以“提标准”和“退留抵”
  主持人:此次实施增值税减税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柳现青: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策部署可见,今年增值税方面的减税措施,以“降税率”为主导,辅之以“提标准”和“退留抵”,主要目的在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降税率。税率是税制的核心要素,调整税率将直接影响税收收入和纳税人负担。17%税率的调整主要涉及制造业、商业等行业,11%税率的调整除影响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等营改增行业外,还涉及去年从13%降为11%的农产品等民生领域,降低税率的覆盖面较广,既能给制造企业等减轻实实在在的负担,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实体经济的转型发展是一项利好。
  (二)提标准。工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商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标准制定于(2008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时间较早,已不适应飞速发展的经济形势。此次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为500万元,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将选择权交给企业,兼具“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的作用,有助于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三)退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留抵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对部分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留抵退税政策,既有利于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也可以让企业有更多资金进行研发、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
  陆续出台多个配套公告文件规范细节
  主持人:这些减税措施具体将如何落实?
  柳现青:截至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已陆续出台调整增值税税率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相关政策文件。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减税措施进行了明确。
  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政策调整涉及的征管操作问题,4月23日,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2个配套的公告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其中,17号公告主要是为配合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调整情况和填写说明进行了说明;18号公告主要明确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两个条件、办理程序、计税方法的衔接、进项税额的处理、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以及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的开票处理等事项。
  我省降税率、提标准两项政策将减免税收至少50亿
  主持人:此次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有哪些特点?
  柳现青:从当前情况来看,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主要有5个方面特点:
  一是改革时间紧。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文件仍在陆续出台,但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的基本目标不会变,对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来说,距离5月1日起正常开票、6月1日起平稳申报的时间较紧,任务较重。
  二是政策性强。“降税率、提标准、退留抵”三项改革措施不仅是减税降负方案,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推动增值税立法的重要一环,政策出台密集,且政策设计较原增值税政策具有一定的突破,此次改革的变化、要求和标准,绝不亚于一轮营改增改革,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
  三是涉及面广。经初步统计,调整税率政策将影响到我省约16。7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占全省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比例达65。3%。存量户中,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有15。6万户,其中税负超过3%的有3。75万户。同时,部分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留抵退税等政策还涉及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影响范围较广。
  四是改革红利巨大。本轮改革,全国减税总量达4000亿元。据测算,我省降税率、提标准两项政策将为纳税人减免税收至少50亿。
  五是矛盾突出。尽管总体减税规模较大,但是在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下降的同时,也会有一部分纳税人因为抵扣减少,税负上升,在政策推行的过程当中,存在销方争取以低税率开票,购方争取以高税率索票的矛盾。
  主持人:为确保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在湖北顺利实施,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柳现青:我们主要从4个方面做了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关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明确步骤,细化措施,倒排工期,敲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任务分解表,做到宣传培训、政策执行、基础准备、技术保障、舆情监管、风险防控“六个到位”,确保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研究改革各类业务及管理问题,通过网络直播、视频培训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策落实与过渡期衔接工作,本周六省国税局将通过税企通和斗鱼直播平台举办《增值税税率调整及有关改革事项解读》。同时,各级国税机关还将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等方式,针对政策规定、发票使用、纳税申报、汇总核算以及出口退(免)税等方面的变化要点和注意事项开展纳税人培训,引导纳税人熟悉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三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为帮助有过渡期业务的纳税人顺利、准确填报申报表,我们对“轻松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辅助软件进行优化,同时,升级网上办税服务系统,继续提升便利化的办税体验。在2018年5-7月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关键时期,各地的办税服务厅将实行税政部门业务骨干大厅值班制度,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辅导解决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等问题。税控服务单位的派驻人员,也将继续配合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辅导和帮助。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力度。改革期间,对于个别经营者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我们欢迎社会公众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各级国税机关将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对个别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我们将加强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和执法督察工作力度,严密防范税收风险,确保巩固税制改革成效。
  主持人:感谢柳局长的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相信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大大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共同聚力湖北发展。再次感谢柳局长做客今天的在线访谈。
  柳现青:谢谢大家的关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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