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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
湖北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专题访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湖北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专题访谈。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在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实现了增值税的全覆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快一周年了,湖北试点情况怎么样?改革成效如何?今天我们有幸请来湖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立升做客人民网,胡局长您好! 胡立升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那么,这项改革目前在湖北的落地情况如何?这是网友们十分关注的话题,请您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好吗? 胡立升局长:谢谢主持人!目前来看,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来,税制过渡平稳,改革的效应明显。在这里可以公布三个方面的数据: 一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稳步增长。2016年5月1日以来,四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增加,截至今年4月18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39.36万户,比去年5月的34.01万户增加了5.35万户。 二是营改增整体减税效果显著。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全省营改增四大试点行业减税54.56亿元,前期营改增的“3+7”行业减税50.47亿元。 三是“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年5至2017年3月,营该增试点“四大行业”实现净减税54.56亿元,税负下降13%。其中,建筑业减税16.86亿元,税负下降10.5%;房地产业减税6.42亿元,税负下降6.7%;金融业减税8.09亿元,税负下降6.8%;生活服务业减税23.19亿元,税负下降31.8%。 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试点纳税人适应税制转换的能力等主观因素和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客观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一个纳税人在每一个时点均实现税负下降。尽管在增值税税制条件下同行业不同企业税负有升有降是正常的,但对这个情况,我们已经并继续给予高度重视。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的一组数据能够看出来,受益于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行业的确收获了“真金白银”的利好。作为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措施,营改增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效应肯定是多层面、深层次的,那么改革成效有哪些呢? 胡立升局长: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宣布: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确保营改增“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向全社会和全体纳税人作出的庄严承诺。“四大行业”社会关注度高,户数众多,涵盖到市场最小的经济单位,关系到民生最基本的衣食住行。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营改增如期转换,我局会同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深入调研,精心设计试点方案;加强培训和辅导,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注重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适时完善试点政策。从税制运行实时监测情况来看,改革举措平稳落地,取得了良好预期,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用一句话形容,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一是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营改增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对稳增长、增活力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其中工业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不在营改增范围之内,但由于营改增打通全行业抵扣链条,使得工业企业成了营改增的“净受益者”。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原增值税业务增加抵扣减税111.7亿元,其中工业企业减税84.53亿元,占比高达75.68%,从而有效降低了工业企业的运行成本和税收负担,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促进了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更重要意义在于,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增值税管理体系,实现增值税对服务业的全覆盖,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激发制造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拉长产业链,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壮大。今年一季度,我省服务业增长快于第二产业1.7个百分点,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47.1%,比上年同期提升4个百分点,显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三是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配合了“三去”进度。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省煤炭采选业、钢铁行业增加值分别下降39.8%、9.1%。水泥产量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220.53亿元,增长12.1%,“去产能”步伐明显加快。一季度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10.4%,比上年同期低2.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待售面积下降18.4%,比上年同期低5个百分点,“去库存”效果显现。在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方面,一季度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额1.15亿元,税负水平持续降低,为实体经济“去杠杆”提供了更好的金融环境。 主持人:确实,这些实实在在的优惠,都会转化成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巨大动力。营改增产生了多重积极效应,给纳税人实实在在增加了获得感。网友们也很关注下一步税务部门在营改增试点改革上如何作为,又有那些新措施? 胡立升局长:下一步,我们继续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进一步把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善做善成。 一是继续密切跟踪关注试点情况,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方面,继续对行业税负进行监测分析;另一方面,通过我们已建立的多种渠道直接沟通机制,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对于行业性、整体性的问题,积极研究妥善的解决措施,主动回应基层和纳税人关切,妥善解决有关诉求。 二是深入开展新一轮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营改增一般性政策、优惠政策、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和增值税办税流程等开展辅导。进一步帮助纳税人更精准地掌握政策规定,更彻底地享受税收优惠,更充分地抵扣进项税额,更清楚地办理涉税事项,引导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 三是做好试点第五阶段“总结好”工作。一方面,认真总结分析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纳税人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广泛搜集各方面对营改增试点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查找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分类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客观总结改革效应。我们将聘请专业研究团体,对营改增试点五周年和“四大行业”营改增一周年的运行情况开展的总结、评估,重点分析围绕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总结营改增的政治、经济、社会效应,特别是对增强经济新动能的效应,通过全面梳理和评估营改增试点运行效果,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措施。 四是扎扎实实做好今年营改增工作。今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政策预期更加积极。首先,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纳税人2016年购入的不动产当年可以抵扣60%,剩余的40%将在今年同今年购入的不动产60%可抵扣的部分一起进行抵扣,所以减税规模会更大一些;其次,随着税收政策和征管机制的持续完善,特别是企业对税制适应性不断增强、内部管理的不断改进,抵扣的数额也会明显增大一些。为此,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和执行力度,加强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并严格执行"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的工作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营改增等各项减免税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五是进一步做好营改增服务工作。我们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需求大调查、大走访,精准发现问题,着力在精简报表资料、优化办税流程等方面制定针对性强的服务措施,用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的“加”,换来纳税人办税负担的“减”,下大力气解决好纳税人办税当中的“堵点”“痛点”“难点”。 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行稳致远。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蹄疾步稳,一路走来,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关心,得益于财政、地税和住建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帮助,也得益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认同和配合。借此机会,我代表湖北省国税局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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